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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代理人”更名“专利代理师” 已有4万多人取得资格
发布时间:2018-11-19

  中国沿用相当长时间的“专利代理人”这一执业资格称谓即将走入历史,被顺应广大从业人员诉求并与国际接轨的“专利代理师”新名称所取代。目前,中国已有4万多人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月13日下午在北京举行《专利代理条例》修改有关情况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介绍情况时作上述表示。

  他说,中国现行《专利代理条例》于1991年公布实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规定已与行业实际、有关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改革要求不相适应,有必要进行修改。这次修改主要内容包括:“专利代理人”称谓改为“专利代理师”、放宽专利代理行业准入、完善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贺化指出,专利代理工作既是提升专利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服务创新主体的重要环节,提升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的社会影响力,使他们更有执业荣誉感,是此次更名为“专利代理师”的一个重要考虑。

  截至2018年10月底,中国共有42569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执业专利代理人18468人,专利代理机构2126家。其中,能提供涉外服务和专利预警、分析、许可、质押融资及专利诉讼、调解等服务的代理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开展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业务的机构超过1000家;专利代理人才素质全面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涌现出一批熟悉法律、精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

  贺化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接下来将积极贯彻落实新条例,尽快完成《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等修订工作,做好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改造等配套工作,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同时,继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行业服务能力,规范专利代理执业行为,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孙自法)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