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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第三批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1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 赣江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在各单位申报、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局务会研究决定,现认定景德镇比玉堂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等10家单位为第三批江西省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名单见附件)。

  我局将对全省孵化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对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加大宣传力度,颁发“江西省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标牌,并给予资金扶持;对连续2年达不到考核条件的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将取消其资格。设区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孵化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为孵化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各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完善服务功能,助力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发展,促进我省创新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专利资源资本化。 


附件:第三批江西省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孵化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