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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无效
发布时间:2017-03-14

专利权的无效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填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对专利的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人民法院对专利无效时间的认定是公告日还是决定日或是收到决定书的日期?或是其他?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是因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即该专利权本不应被授权。因此宣告无效应使其失去效力。如同从来没有授予该专利权一样。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是指该专利权自被生效之日起就被视为是不存在的。

对发明专利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有异议,应如何提出?有无期限?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宣告无效没有期限。对于授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若对其的新颖性有异议,可以向专利局提交意见陈述书,针对有异议的专利申请表达意见并及时提交相关背景技术的专利或非专利文献和其他证据。